(一)比赛时间和地点:
2011年10月(具体日期另行通知)在武进区洛阳中学进行。
(二)报名要求:
1.报名参加比赛的对象是我区在籍就读的高(职)中学生(年级不限)。
2.各校须择优推荐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报名参赛,认真填写报名表并盖章后,于10月10日(周一)前送交区教育局基教科1207室,逾期按弃权论。联系人:张旭明,联系电话:86****77。
(三)参赛要求:
1、比赛组委会提供钢琴,其他乐器一律自备。
2、参赛所需伴奏带(碟片)一律自备,且要保证质量。
3、参赛选手如需现场伴奏,伴奏者必须为常州市在籍就读的高(职)中(或高中以下)学生。
4、比赛时不提供任何特殊要求的灯光、舞美或道具等。
(四)奖励办法:
本次比赛将根据报名情况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