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常州市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人:sqzgjfx   发布时间:2020-10-13   点击量:

转发《常州市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

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及有关学校,各局属事业单位:

现将《常州市加强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(常教人〔2020〕33号)(具体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并就贯彻落实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,提出如下意见:

一、明确重要意义

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。在全区开展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,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、促进教育公平、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;是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解决“四风”问题,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的重要举措;是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、培养“四有”好教师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。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站稳人民立场,深刻认识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体系建设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
二、把握重点内容

(一)一次系统学习。为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市教育局将汇编《常州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手册》。各校要及时将《手册》发放到每一位教职工手中,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,确保人人知晓、人人践行,打通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学习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区教育局将把学习讨论情况列入专项督查内容。

(二)一次全员考试。市教育局将组织师德师风知识线上考试,各校要精心组织、积极发动,确保全员参与。对考试合格的教师,认定市级培训10课时;对考试不合格的教师,要求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,确保全员合格。对考试优秀率比较突出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。考试平台:电脑端登录“常州市教师发展信息化平台(www.jsfz.czedu***”或在手机微信端进入“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”公众号参与2020年常州市教育系统“师德师风”网上专项考试。考试时间:20201020—30日。

(三)一次师德巡讲。各校要大力挖掘身边的“四有”好教师典型,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,及时总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经验做法。加强与区教育工会的联系,利用好区师德报告巡讲团,不定期在校内或其他学校进行巡讲,用身边的优秀教师影响更多的教师,用身边的真实事例引领更多的教师,激发广大教师潜心从教、奋进担当的职业自觉,形成良好的教育风尚。

(四)一份庄严承诺。各校要将师德师风问题纳入教师个人信用记录,进一步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示范作用。每学年组织广大教师签订一次《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》,并在校园网等阵地公示,旗帜鲜明地抵制师德失范行为,主动接受监督。

(五)一项排查治理。各校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“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”“顶风违纪有偿补课及有偿家教问题”“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”等师德师风突出问题,坚持依法、依规、依纪原则,规范权限、规则、程序,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遇到重要节点重点警示,每学年开展1—2次专项治理。校长是开展自查自纠的第一责任人,要带头发出倡议,要组织全体教师从细自查,不走过场,不打折扣。教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讲清并立即纠正。学校要全面摸排,填报《师德师风建设“六个一”专项行动排查治理情况公示表》(附件2)并在校内公示,形成自查自纠报告。区教育局将对该项内容进行重点督查。同时,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,有错必纠,坚决斩断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各种利益链条,杜绝有偿补课、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。自查自纠时段为20209—10月。

(六)一次专项督查。区教育局将组织师德师风大督查,对督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,对性质恶劣的违规违纪问题,一查到底、从严惩处;对专项治理工作马虎应付、失职失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校长等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。市教育局在专项治理期间,将组建督查组,选取部分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,通过“四不两直”的方式进行重点督促检查,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,严重的将约谈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。重点督查时段为202011—20211月底。

三、加强组织保障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中小学校长是学校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,依法依规、果断有力、及时有效地处置师德师风失范行为。

(二)制定工作方案。各校要认真总结,结合实际,精心制订工作方案,认真部署相关工作,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严格治理师德师风失范行为,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尊重。区专项督查时将检查方案制订与落实情况。

(三)注重正面引导。各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常态,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。对网上舆情发酵快的师德失范行为,要迅速组织调查,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作出处理。

(四)构建长效机制。对师德师风问题严重的学校、个人,在年终绩效考核、各类评审,以及人才选聘、职称评审、荣誉表彰等过程中,实行一票否决。

 

附件:常教人〔2020〕33号

 

常教人〔2020〕33号附件.zip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