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国际分校
专题网站
当前位置:武进教育专题网站 >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国际分校 >专题列表 > 专题网站 > 健康促进学校

省前中国际分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

来源:本站原创  发布人:ceshiyong2  发布时间:2011-12-20  浏览次数:

 

省前中国际分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

 

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,增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针对性、主动性和有效性,降低危机事件对学生及其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的伤害,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总则

(一)干预目的

1、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,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,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,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。

2、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,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,重新认识危机事件,尽快恢复心理平衡,顺利度过危机,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。

3、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、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。

4、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,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应对,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。

5、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,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,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,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,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。

(二)干预对象

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,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:

1、情绪低落抑郁者(超过半个月);

2、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;

3、存在诸如失恋、学业失败、躯体疾病、家庭变故、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;

4、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;

5、性格有明显缺陷者;

6、长期有睡眠障碍者;

7、有强烈的罪恶感、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;

8、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;

9、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;

10、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,或其它可能对自身、他人、社会造成危害者;

11、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。

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,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,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:

1、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,包括在信件、日记、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;

2、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、朋友或家人送礼物、请客、赔礼道歉、述说告别话语等行为明显改变者;

3、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,如特别烦躁,高度焦虑、恐惧,易感情冲动,或情绪异常低落,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,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。

(三)干预原则

1.生命第一原则。发现危机情况,立即采取保护措施,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。

2.亲属参与原则。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,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。

3.全程监护原则。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,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。

4.分工协作原则。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,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,履行职责,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。

二、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及职责

1、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,心理咨询室和各年级部、各班级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,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,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。

2、以心理咨询室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,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。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,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,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,确保学生人身安全。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,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,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。

3、以各年级组长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等为重要力量,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。老师要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,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,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,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室联系。

4、以学生会成员、班干部、宿舍舍长为支撑力量,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,借助同学之间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沟通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,尽快与心理咨询室、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取得联系。

三、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

 1)问题的发现

 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,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,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,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、关心和帮助,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。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、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,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,并做好咨询记录,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。

2)讯息报告 

 学生发现危机情况,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。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,值班领导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,分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法人及时汇报。

3)即时监护

 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,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。

4)通知家长

 在实施监护的同时,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,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,在家长以传真、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,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。在紧急情况下,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。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,学校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,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。

5)进行阻控

 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、物、情境等,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。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,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。

6)实施治疗

 需住院治疗的,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;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,学工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;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,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。

7)应急救助

  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,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,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。

8)事故处理

 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,学工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;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,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,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,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;校医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,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;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,实施心理救助,稳定当事人情绪。

9)成因分析

    事故处理结束后,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,对事前征兆、事发状态、事中干预、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,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、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,以备今后参考。

四、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

1)信息畅通。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,确保信息畅通。

2)工作到位。危机发生时,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,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。

3)协调配合。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,主动配合,服从指挥。

4)记录备案。在危机处理过程中,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,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,确保资料详细完整。

5)责任追究。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、延误时间、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,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。